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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最严监管!央行重磅发布!

发表于:2021-11-29
阅读人数:769
责任编辑:优企服

刚刚!条码支付最严监管来袭!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有哪些涉税风险?个人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深圳税务筹划又应该怎么做?优企服小编告诉大家

重磅新规!明年3月起,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对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做出相应管理要求。
其实早在6月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点出了POS收单“一机一户”加强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一些补充。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2、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综上,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的规避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合理合规展业,才是正确之道。支付不易啊,且行且珍惜吧!


突发!支付宝/微信收款被查!补税+罚款+判刑!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
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
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案例三:
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注意了!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

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收付款,确实很便捷,但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其中的风险!

1、增值税的风险
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导致增值税增加。个人、公家傻傻分不清,未能及时申报,有偷税漏税风险。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无法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增加。可能漏缴企业所得税,被稽查风险大。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4、公司管理风险
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款项账面不透明、企业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管理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