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理记账的含义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委托专业记账公司完成企业会计、会计、纳税申报等一系列会计工作。企业只设立出纳,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
1. 审核原始凭证
2. 填写会计凭证
3. 登记会计帐簿
4. 编制会计报表
5. 填写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纳税申报表
6. 纳税申报
7. 装订会计凭证
8. 财务政策传递
9. 日常电话答疑
代理记账业务一般分为送货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其中: 送货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信息送到代理记账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派人到客户住所,在代理记账机构; 上门服务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指派会计人员到客户住所进行记账工作。
深圳代理记账所需的信息
1、 股东投资单-银行单据(新成立的公司)
2. 银行收据(包括支票头、银行收据、电汇单等。请用铅笔填写支票头)
3. 银行对账单(上个月银行对账单每月初五左右打)
4. 费用发票(包括租金、水电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餐饮、过桥费、汽油费等。)请注意:请将超市购物收据集中在发票上,发票内容填写为办公用品或商品
5.固定资产发票(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房地产、单价超过2000元的办公用品)
6.员工工资表(请注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7.购买商品成本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8.自行开具的销售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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