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优企服看见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不符合深圳高新企业申报条件,获得的税收优惠要进行追缴!
哪些行为将会被取消高新资格
企业的那些行为能够导致高新技术资格被取消呢?取消有什么后果?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认定机构就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比如科研人员虚假,研究的专利技术造假等等,总之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资料有一样造假被查出,都会取消。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没有按期报告和认定条件相关的重大变化情况,或者累计两年没有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以上的这三种行为有一种都会被取消其高新技术资格的认定,认定机构会通知税务部门,按照税收规定,会追缴已经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注意: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认定之后一定要遵守规定,否则就会被取消。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延长弥补亏损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高新技术认定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高新技术的税收优惠呢?享受条件如下:
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认定的相关问题
下边是的关于高新认定的疑惑问题,今天帮你解除疑惑!
1.我们公司申请认定前还没有获取知识产权授权证书,还在授权中,专利申请书可以作为授权书申请吗?
答:不可以。没有获得授权证书,可以提供授权通知书或者缴费收据。专利申请书和受理通知书都不能作为判定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依据。
2.公司因为业务需要,雇佣临时人员,是否要计入职工总人数中?
答:职工总人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临时人员。但是,兼职和临时人员需要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否则不能计入职工总数中。
3.公司技术人员中,有个别员工是高中学历,但确实是从事研发活动,是否可以作为科技人员计算比例?
答:对科技人员的学历是没有要求的。只是企业申报在职/兼职/临时的科技人员应该是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达到183天以上人员。
4.研发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和试制品产生的销售收入应该如何记账?
答:属于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除-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0计算。
5.取得专项征服补助,符合不征税条件,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者摊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