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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工商年报已经进入了倒数7天!!

发表于:2021-03-25
阅读人数:877
责任编辑:优企服

优企服提醒您:如果你企业使用的是虚拟地址注册,应当在3月31日前完成年报,而不是6月30日,所以,这部分企业务必在9天内抓紧时间申报!

真实案例:不公示年报被罚5000!

案例一

深圳市某公司涉嫌两年未提交年报,根据地方法规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该公司罚款金额5000元;

案例二

深圳市某商事主体未按时提交年报,拟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短信提醒:请于公告期(10日)内补充提交年报,否则公告期届满将被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企业的工商年报还敢随意不申报吗?

还有人说个体户不用工商年报,谣言!就像下面这个小伙伴小心翼翼的提问一样,还是因为对工商年报的了解不透彻!

实务中,很多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注册了公司,之后准备大展宏图一心扑在事业上搞钱,但是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需要每年公示的工商年报却忘记做了。

这类忘记工商年报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因为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负责申报,或者外包给记账公司草草申报一通,不知道何为工商年报,对工商年报的申报流程更是一头雾水,以及对应的虚假、错误申报风险了解基本为0!

今天小编主要从工商年报的以下几个方面来讲,可谓是面面俱到!记得先点赞收藏。

1、企业为什么要做工商年报

工商局每年都要定期确认企业是否还在正常经营,有没有异常经营,违法经营等情况,以便了解企业最新的信息;企业每年要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年报。

2、哪些企业需要做?

所有企业基本都要填写的。

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只要以上企业没有注销,都要申报工商年报!

小编建议:企业1-4月份完成年报报送,避免5-6月集中报送造成系统卡顿,影响年报。

注意:个别地区实行滚动年报,比如深圳市商事主体需要在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

目前,共有吉林省辽源市、浙江省衢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珠海市这五个地方,是按照滚动方式申报工商年报,其他地区的年报截止时间依旧为6月30日。

3、不做有什么风险?

做错了有什么风险?如何更正?

企业工商年报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申报,如果你在该期间忘记,一般当地工商局是会给你打电话的,后果也说的很明白那就是进入经营异常名单直至黑名单。

1. 信用污点永久存在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工商年报的企业,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就算之后补交了工商年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旧可以查到。

2. 营业执照可能被吊销

很多老板认为即使没有及时申报工商年报,大不了就补报,但是长期这样操作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税务部门每年都会查处一批僵尸企业,一旦你的公司因为没有工商年报被认定为长期停业的僵尸企业,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3. 罚款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可不是补报就可以轻易解决的。

根据现行商事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1)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 对企业和个人活动的限制或禁止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影响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严重影响个人发展;且有合作企业看到公司进入了黑名单就会对公司信用产生质疑,选择不再合作。

鉴于以上不做年报带来的严重后果,柠檬君提醒:

企业会计离职后,一定记得把填报工商的联络员做个交接,移交出去,一是方面工商企业后期顺利对接,二是避免后期公司有任何工商的麻烦还会来骚扰到你。

4、2020年度工商年报新增内容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大型企业新增年度事项

1. 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

2. 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

3. 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为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系统将对需要填报的企业自动关联填报页面。相关企业请如实填报,该事项不作为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也不会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标签:工商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