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伙伴们可能都收到了这样一条提示信息:
优企服再次提醒各位小主: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即将在6月30日截止,还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的须尽快完成汇算清缴的申报办理。
关于个税汇算清缴: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指的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及预缴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申报。
(PS:优企服可为各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工商变更、财税筹划等一系列服务)
哪些情况可以不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第一种: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可不做汇算清缴。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第二种:综合所得计算后,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即按规定申报扣除后,四项所得合并需要补税,但补税不超过400元的,可不做汇算清缴。
第三种: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可不做汇算清缴。
如果需要进行汇算的纳税人在截止日仍未汇算申报,原本可以退税的,将视为放弃退税权利。如需要补税且补税额超过400元的,须主动补报,并缴纳滞纳金;不主动补报的,税务稽查后,要承担滞纳金和罚款。
优企服特别提醒大家:纳税人存在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等行为,不仅有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还将被记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将对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纳税人需要补交税款而未补税,同样会给个人征信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