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深圳市南山区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已于2020年6月28日开始申报,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一、政策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区内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对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给予补贴。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并在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2、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三、申报的时间:
2020年度南山区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17日
四、申报路径:
该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网址:http://sfms.szns.gov.cn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优企服特别提示:
1、不予申报的情况:
①.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③.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④.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⑤.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2、对获得资助后企业的要求
①.近三年来累计获得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资助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②.近三年来累计获得3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③.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3、具体申报要求及操作规程请参照《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4、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